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开发区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、引领作用,根据《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穗知规字〔2020〕2号)有关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(保护类)申报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区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为本辖区申报单位的组织单位,负责核实、推荐本区的申报项目。
二、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请先报所在区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审核、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程序申报。
三、各区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。
1.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(保护类)申报指南.doc